12月29日上午我去天安门打真相横幅,被两个恶警抓捕。当时从后面过来一个一米八几的恶警,朝我的左腿猛踢,当时我左腿就失去了知觉,走不成路了。后来发现整条腿青紫,使不上一点劲。被绑架到前门派出所,因我不报姓名,地址,又转送到东城看守所。从被抓开始我就绝食抗议非法抓捕。
2001年1月3日,因上访的大法弟子太多(听前门派出所的恶警讲,一上午就3000多人),看守所关不下了,我和另几名大法弟子又被分到三叉口派出所。一到三叉口派出所,恶警就把我铐到院子里的树上,拳打脚踢,逼说姓名地址。1月4日,把我弄到医院,捆到床上灌食,因我不配合邪恶,插管插不到胃里,几次从嘴里出来,恶警就撬开我的嘴,哧了几管糖盐水,并强行搜去我200多元钱,作为“灌食费”交给了医院。
回到派出所,恶警用大绳把我捆到铁椅子上,用电棍电击我的头、脸及身体,还打耳光,拳打脚踢,不准睡觉,甚至不准合眼,加之天寒地冻,折磨得我浑身打颤,这样又持续折磨三天三夜。
1月6日,恶警仍没得到我的姓名、地址,就又把我送东城区看守所,看守所一看折磨成这个样子,怕承担责任,拒绝收留。三叉口恶警为推脱责任,天黑后,把我拉到西车站附近,推下车跑了。
回来后,左腿仍一拐一拐的,极其疼痛。经医院检查,左腿撕脱性骨折,筋肌没有弹性、没有了活力,骨头两处裂缝。站起来都疼得汗流浃背。休养半年多,左腿才恢复正常。
一个公民秉承着真善忍的信仰去对政府说句真话就算是破坏了独裁者的“安定团结”,那么这样的安定团结是建立在无数冤狱上的假安定,真暴力。说真话有罪,这是谁家的理?
自古善恶必报是天理,做恶者必受到惩罚。在此我请求国际人权组织和所有善良的人,支持善良,支持正义,将邪恶之首江泽民送上审判台,接受历史的审判。
明慧网 200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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